?;さ脑鹑危貉萁呒?、法律性质及中国的立场
作者:堵一楠 2021-08-30 15:17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作为21世纪全球人权领域的重要议题,“?;さ脑鹑巍痹诹瞎拇罅ν贫?,一度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利比亚?;?,“保护的责任”在言辞和行动的层面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处境。有鉴于人道主义干预的正当性困境,“?;さ脑鹑巍钡靡圆?,并取得了观念竞争的胜利。根据国际法的渊源理论,将“?;さ脑鹑巍背莆幌羁蚣艿乃捣ㄊ乔〉钡?,但其并非全无规范性内容?!氨;さ脑鹑巍笨梢源印肮业氖滓鹑巍焙汀肮噬缁岬牟钩湓鹑巍绷礁鼋嵌燃右酝甘樱罢呤恰氨;さ脑鹑巍狈尚灾实闹饕逑?,而后者正是导致其陷入制度化僵局的原因。重新协调“三大支柱”的关系是可能的突破路径之一。为了实现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国际环境,中国在谨慎接受“?;さ脑鹑巍被坝锏耐?,也开始参与干预理念的建构,并提出了较为具体的主张。
中国有限接受“?;さ脑鹑巍钡谋澈?,是国际格局的变迁所带来的全新机遇和挑战。本国经济的发展,世界安全的保障,乃至全球治理的变革,都意味着中国必须对与“?;さ脑鹑巍毕喙氐母稍す娣蹲鞒鲎约旱幕赜?。这不仅是中国在未来发展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更是落实国际法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性任务。21世纪以来,“中国和平融入国际社会”已是学界研究的一个核心话题。[82]随着“对国内法的影响”越来越成为“国际法的一项重要特征”[83],论者多从“国际规范传播”的视角出发,探讨中国对国际法规则的接受情况。然而,中国崛起与全球治理之间的互动,不应仅仅被视作“国家社会化”的进路。我们要看到,这一过程远不是单向的。中国同时也在追求成为规则的设定者,将自身的价值认知与当时的利益侧重反馈于国际体系,试图影响全球规范的演化。[84]2014年5月,中国外交部与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的发展”国际研讨会,中方在总结文件中明确指出:“国家或国际组织经安理会依据《宪章》授权或经他国同意介入该国事务,不违反不干涉内政原则?!盵85]2017年12月,时任外交部部长王毅在“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研讨会”开幕式上表示:“中国愿意参与热点问题的和平解决,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性介入方式?!盵86]2018年10月,时任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更是在《国际法研究》发表《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一文,明确指出:“在坚持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前提下,加强对建设性介入等重大国际法问题的研究?!盵87]可见,随着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进入新的阶段,中国已经不再僵化地反对一切形式的干预行为。
[82]秦亚青:《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问题与中国学派的生成》,《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83]Richard K. Gardiner, International Law, London: Longman,2003, p.9.
[84]Melinda Negrón-Gonzales & Michael Contarino,“Local Norms Matter: Understanding National Responses to the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Global Governance,2,2014.
[85]《“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的发展”国际研讨会总结文件》,2014-05-27,<https://www.fmprc.gov.cn/ce/cedk/chn/zt/hpgcwxyz/t1160467.htm>,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12月3日。
[86]王毅:《在2017年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研讨会开幕式上的演讲》,2017-12-9,<https://www.fmprc.gov.cn/web/wjbz_673089/zyjh_673099/t1518042.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12月3日。
[87]徐宏:《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国际法研究》,201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