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先行示范区与深圳国际民商事纠纷多元解决中心建设*
作者:蔡伟 赖晨枫 2021-09-15 14:43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能力是提高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文明的重要表现和有力保障。深圳在国际民商事纠纷多元解决中心的建设上面临挑战,也具有独到的优势。在立体化的先行示范区建设中,深圳可以在法治文明上迈出更领先的步伐,而国际民商事纠纷多元解决中心的建设可以成为深圳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在全球的竞争中,深圳可以发挥它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和制度创新前沿阵地的优势,从优化地方立法权使用、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红利、吸取国外司法文明经验、借助产业优势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升它作为国际民商事纠纷多元解决中心的地位。
(三)积极借鉴国际司法文明的成果
目前国际民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呈现出机构集中化、各纠纷解决渠道衔接系统化,以及纠纷解决人员国际化、专业化的趋势。 [26]机构集中化如新加坡麦克斯韦多元纠纷解决中心,目前已有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等众多知名国际纠纷解决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其中,并与周边餐饮酒店业等达成合作,多管齐下促进该中心的发展。 [27]其次,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诉讼、仲裁、调解等,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遵循不同的制度体系和内在逻辑,各有其优势和不足,如何实现各渠道间的有效衔接和融合,也是民商事争端解决领域备受关注的话题。如国际商会仲裁院制定的《调解规则》,除规定调解程序外,还提供调解加仲裁、调解加和解等多种灵活形式;迪拜金融中心的争端解决机制中也引入国际仲裁机构,允许仲裁裁决通过法院转换为判决以得到更好执行。再次,日趋频繁和复杂的国际民商事活动,也催生出更国际化、专业化的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新加坡国际商事法院同时有多名本国国籍法官和外籍法官供当事人选择,每个案件至少有一名国际法官参与审判;国际商会仲裁院有来自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委员参与仲裁审核工作。这些都是有益的实践,值得深圳借鉴和尝试。
深圳在建设国际民商事纠纷多元解决中心时可汲取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如集中国际商事法庭、深圳国际仲裁院、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机构共同提供规模化的纠纷解决服务,优化各纠纷解决途径间的衔接机制和执行机制。同时可以借鉴深圳国际仲裁院在美国洛杉矶设立海外庭审中心的经验,引入ICSID等国际纠纷解决机构的办公室甚至庭审中心,如上海自贸区引进国际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在当地设立代表处,并于2020年开始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开展实质
性仲裁业务;加强国际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合作交流,如就国际(涉外)民商事审判或仲裁机制建设、国际商事领域的法官培训等议题召开国际会议,以法官学院等专业学术或培训机构为依托,举办相关法官的研修班,邀请外国实务专家讲学,输送本土法官、仲裁员等进行短期专项境外交流等,以增进对彼此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