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中的隐微主义
作者:朱海坤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作为列奥·施特劳斯古典政治哲学的核心学说之一,隐微主义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
下才行。[1]
阿德里安·布劳(Adrian Blau)一方面肯定了“字里行间地阅读”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指责施特劳斯对文本的解释出了大错。他认为施特劳斯对文本的隐微解释从两个方面触犯了解释学的非决定性原则。所谓“非决定性”,指的是一个文本至少存在两种可能的不同解释。这就意味着,即便我们掌握了证明一种解释合理的证据,我们也不应就断定这种解释是唯一正确的,要考虑到其他可能的情况。然而,施特劳斯的文本解释暴露出了单一化和片面性的倾向。他过于经常地(too often)提出一个片面假设,然后寻找和发现适合的证据,认为这就构成了合理证明;他陈述了太多貌似确定的结论而没有适当地考虑另一种解释。他断定施特劳斯的隐微解释在方法论上出现了两种错误:一是虚假的二元论;二是错误的逻辑推导。他认为,施特劳斯假定了一系列的虚假二元论作为其立论的基础,如细心作者与粗心作者的对立、有智慧者和无智慧者等。这些二元论并不是绝对的,存在一个“度”的问题(a matter of degree)。施特劳斯的隐微解释要求作者完全的细心,可细心与粗心的虚假对立表明,作者并不总是对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清楚?!昂男榧俣凼鞘┨乩退沟慕馐偷母局С牛鞘钦静蛔〗诺??!?/span>[2]布劳由此提出,施特劳斯将文本中的一切特异之处都视为作者隐秘意图的表现是出于错误的逻辑推导。一方面,他并未充分考虑相反的情况,比如,施特劳斯注重文本的中间部分,认为作者经常在这里做手脚,暗藏玄机,但在他的具体解释中,文本的开头和结尾也都引起了注意;另一方面,施特劳斯由于将作者的智慧绝对化,把文本的偶然现象全都视为作者有意为之,如文本中的沉默、频率、数术问题等。布劳认为,若是考虑到作者可能只是相对智慧,那么这些现象都未必是有实际意图的,施特劳斯的解释学犯了认识论上的幼稚病。
阿德里安·布劳以实证主义的态度肯定解释的不确定性或非决定性,主张存在多种解释的可能性。他虽然就施特劳斯的具体文本解释对其解释学方法及其实践进行了较为有力的反驳,但并未从学理上驳倒施特劳斯。他未能就隐微理论在施特劳斯的整体哲学思想中的意义加以批判,特别是承认他对施氏的历史主义批判无暇顾及, 这难免使他的批评打上历史主义的烙印。
作者简介:朱海坤,文学博士,深圳大学美学与文艺批评研究院助理教授。广东深圳?518060
[1]斯密什:《阅读施特劳斯》,高艳芳、高翔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17页。
[2]Adrian Blau: Anti- Strauss, The Journal of Politics, Vol.74, No.1, p.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