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中的隐微主义
作者:朱海坤 2020-05-14 11:19 新传播 【字号:大 中 小】
作为列奥·施特劳斯古典政治哲学的核心学说之一,隐微主义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
中,纵有百口莫能辩之。[1]
吴冠军指出,这种禅家转机锋式的隐微写作和解释使得这一述行实践的主体免除了伦理责任。
倘若施特劳斯看到波考克等人的指责和批评,他会作何反应?是觉得百口莫辩还是绝地反击?斯人已逝,我们无法得知他的态度,但其弟子的辩护值得我们留意。纳森·塔科夫(Nathan Tarcov)针对波考克和古内尔的批评,从三个方面说明隐微解释的合理性。其一,施特劳斯将苏格拉底式的无知运用到文本解释当中,要求清除对文本意义的传统假设,在他看来,从前人继承的对文本的理解有别于且有碍于真正的理解。施特劳斯的文本解释理论与现代解释学的一个重要差异就是,后者强调“前见”、“前理解”的基础性作用,而施特劳斯却反对带着前见进入文本。其二,解释者需要具备同情式研究的动机。读者要从作者的立场或意图来理解文本,要严肃对待过去作者对真理的断言,切不可以历史化的方式来处理。其三,施特劳斯注重哲学文本的文学特征,如文体、语境等,循着作者的写作思路来理解文本。相比于波考克等人的独断论指责,塔科夫强调施特劳斯隐微解释的优点在于,一方面承认并面对解释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则对文本真实意义的理解持开放态度[2]。
塔科夫的回护未必能够对隐微解释在方法上的悖谬提供充分的理据。与之相比,斯密什更表现出直面问题的勇气。他承认施特劳斯的“字里行间阅读法”存在着隐患—到底如何辨识哪些著作才是隐微的,以及如何辨识哪些是作者苦心经营的隐微笔法,而非单纯无意识的缺陷?但他同时重申施特劳斯在进行隐微解释时的谨慎态度:在用隐微方式阅读反而不比不用更准确理解文意时则禁止使用。然而,就连这一条必要的限制条件亦在后现代的语境下暴露出破绽,“准确理解文意”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原教旨主义气息。此外,斯密什发出了实践隐微解释的邀请,要想知道布丁好不好吃,只有亲自尝一
[1]吴冠军:《“隐微写作”与“政治哲人”—兼答友人批评》,豆瓣网址: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 5902918/,访问日期:2017年4月21日。
[2]Nathan Tarcov: Philosophy & History: Trad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in the Work of Leo Strauss, Polity, Vol.16, No.1.